上海市私钥版电子营业执照申领告知书
一、电子营业执照描述
电子营业执照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(市场监管部门)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,按照全国统一标准颁发的载有企业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,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电子营业执照有公示版和私钥版两种格式。存量企业和新设企业公示版电子营业执照无需申请,通过“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予以发放并公示;新设企业可根据需要申领私钥版电子营业执照。
私钥版电子营业执照功能:一是网上申请、网上受理、网上审核、网上公示、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活动;二是网上身份认证、电子签章、网上亮照等活动;三是网上申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(提交年报或即时保送材料)等社会管理活动;四是其他利用网络开展的电子政务活动、社会公共服务活动和电子商务活动。
二、私钥版电子营业执照申请
新设企业可根据需要提供下列材料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:
1、上海市私钥版电子营业执照申请书(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);
2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(供核对)和复印件。
三、私钥版电子营业执照更新、补发、密码重置和注销
1、更新。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时,需提交私钥版电子营业执照一并更新信息,或者登陆“上海工商门户网站”自行更新相应信息。
2、补发。企业遗失私钥版电子营业执照,应向登记机关提供报纸刊登的声明作废公告并申请补发。
3、密码重置。企业使用中因密码输入错误致私钥版电子营业执照被锁无法使用的,应持企业营业执照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到登记机关申请密码重置。
4、注销。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时,私钥版电子营业执照应随其他申请材料上交登记机关,由登记机关收缴。
四、电子营业执照收费标准
登记机关免费向存量企业和新设企业发放公示版电子营业执照。
登记根据企业申请向新设企业发放私钥版电子营业执照(限一套),免收密钥载体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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